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工程文件归档的总体要求,防雷工程文件的收集、案卷组织、案卷编目、案卷装订及档案的归档与移交等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的防雷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09.3 技术制图 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QX/T 85-2007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QX/T 106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规范
QX/T 149-2011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防雷工程文件 document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project
在防雷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设计阶段文件和施工阶段文件。
3.2
案卷 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GB/T 11822-2008.定义3.3]
3.3
档号 archival code
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实体的用以固定和反映档案排列顺序的一组代码。
[GB/ T 11822-2008.定义3.6]
4 总体要求
4.1 防雷工程文件归档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原则,根据防雷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收集、整理。
4.2 防雷工程文件收集工作应与项目管理同步进行。
4.3 防雷工程文件的保管期限为:设计、施工单位应至少保管五年,建设单位应永久保存。
4.4 电子防雷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按GB/T 18894执行。
4.5 防雷工程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5 防雷工程文件收集
5.1 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见表1.
表1 归档范围
6 案卷组织
7 案卷编目
8 案卷装订
8.1 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要整齐牢固。
8.2 装订时应剔除金属物。
8.3 案卷内超出卷盒幅面的文件应叠装,图纸折叠方法见GB/T 10609.3.
9 档案的归档和移交
9.1 防雷工程文件归档宜采用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的归档方式。
9.2 设计文件宜在设计方案通过设计核准后一个月内归档,施工文件宜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归档。
9.3 当发生承建单位变更的,应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9.4 案卷移交清册封面式样见图E.1.
9.5 案卷移交清册目录式样见图F.1.
附录A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A 案卷封面式样
图A.1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B 案卷脊背式样
附录B 案卷脊背式样
图B.1 案卷脊背式样
附录C 卷内目录式样
附录C 卷内目录式样
图C.1 卷内目录式样
附录D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录D 卷内备考表式样
图D.1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录E 案卷移交清册式样
附录E 案卷移交清册式样
图E.1 案卷移交清册式样
附录F 案卷移交清册目录式样
附录F 案卷移交清册目录式样
图F.1 案卷移交清册目录式样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GB/T 11822-2008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2]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 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5] GB 50601-2010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规范
[6] CJJ/T 117-200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