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关于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在陕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防雷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避免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防雷安全责任意识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汲取东航3.21坠机事故和河南7.20特大安全事故的深刻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防范化解防雷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抓细抓实防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防雷安全工作要突出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质量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关键抓根本,从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支撑保障等各方面,向防范化解防雷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发力。
二、切实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同为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雷电灾害防御负全面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全面履行防雷安全责任,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配备防雷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制定并实施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其中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等要委托技术能力强、信用信息评价等级高、保障服务及时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切实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要求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使用。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独立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纳入行政审批流程,由各级气象部门负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四、切实落实防雷检测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核准范围内从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只限于本检测单位使用,不能委托或授权其他法人单位使用,不得有资质的挂靠、出租、出借等行为。省外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在我省境内开展检测工作前,要按照《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提前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主动接受事中事后监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其作出的评价、报告、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在检测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qgfljg.cn)。严禁聘用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从事防雷检测,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抄送属地气象部门及其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防雷检测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守法履约意识。防雷检测机构信用等级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和机构,有关部门将依法联合开展惩戒,
五、切实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职责,切实强化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监管,组织做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事故调查鉴定、防雷装置监督检查、防雷科普宣传等。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作用,加强与应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
各级气象部门要主动对接应急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做好基础信息的采集和收集,及时完善并动态调整防雷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务必做到底数清、信息明。各市气象部门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于今年6月20日前将调整后的监管对象名录录入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局有关规定,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所属行业,分级分类迅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全面排查隐患。要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做好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挂牌、逐一销号。对于不托底、拿不准的风险,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对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未经相关设计审核同意、施工不接受监督管理或者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拒不接受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等级从事防雷检测的、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对于隐患大、问题紧迫的风险,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及安委会,并和应急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六、切实强化防雷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气象部门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防雷减灾宣传教育,深入浅出解读典型案例和血的教训,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防雷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让防雷科普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陕西省气象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