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23年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3〕25号)和《中国气象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气安委办函〔2023〕3号)文件精神,消除雷电安全隐患,有效防御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雷电安全风险,加强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和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危化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雷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设区市气象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以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对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其它防雷相关单位随机抽查。
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责任,重点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的十条举措结合防雷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防雷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1.全省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在陕开展活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
1.防雷安全管理情况;
2.防雷装置安装运行情况;
3.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4.建设项目防雷装置建设情况。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1.依法从业情况;
2.办公设施建设情况;
3.业务开展情况;
4.制度建设情况;
5.检测现场的检查情况;
6.接受监管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3年4月-6月
五、检查要求
1.市级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要对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其它防雷安全相关单位灵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严格按照《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402-2017)等相关要求,既严格监管、规范执法,又避免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
2.按照检查表(附件1、2)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防雷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职能,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表所列项目必须落实到具体资料和具体人员,确保防雷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3.要与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签订雷电防护安全责任告知书(附件3),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雷电防护安全的主体责任,雷电防护安全责任告知书要求全覆盖。
4.要理清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清单(附件4),并将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分级分类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要统计本行政区内全部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情况(附件5),制定相应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登记造册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接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而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将纳入省安委会挂牌整改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检查结束后,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雷电防护安全检查情况总结、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清单和雷电防护重点单位隐患排查统计表书面上报省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7.省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进行总结通报。
联系人:朱江
联系电话:029-81619162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
气政邮:陕西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朱江
附件:
1.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表
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
3.雷电防护安全责任告知书
4.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清单
5.雷电防护安全重点单位隐患排查统计表
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14 日